說起
臨時工,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低人一等、待遇差、不穩定!似乎臨時工崗位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垃圾崗位,但臨時工真的就一無事處嗎?
誠然和行政事業機關的正式在編人員相對,它們之間確實存在較大的待遇,但是臨時工崗位,相比現在社會一些崗位,尤其是一些替代性強的崗位,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好處,今天,我們就來聊一聊它的四個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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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低待遇
不管是深圳等沿海發達地區,每月7000-8000待遇的臨時工,還是每月3000塊(包含五險一金)到手只有2800五線小城市或縣城臨時工待遇,他們的待遇普遍與正式職工相差甚遠,但是如果綜合和社會一些崗位相對,其實他們的待遇是不低的,比如每月3000的臨時工待遇,按照每月到手2800機關,加上每年減半獎金發放待遇,其實一年下來的待遇到手已經超過40000元了,而在一個小縣城,能夠輕輕松松有年收入上40000元的工作崗位,其實是不多的。
二、穩定雙休
現在除了國企以及機關事業單位,在社會上,很少有工作崗位能夠保證周末雙休,基本上單休是常態,無休也不奇怪,而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,他們也能和正式職工一樣,享受周末雙休,這一點,對很多需要額外承擔照顧家庭的人,尤其是女性來說是非常非常寶貴的,所以,根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在機關事業單位中的臨時工中,女性臨時工占比要比男性高很多,這一點就是很大的原因。
三、相對穩定
臨時工雖然工作性質上較正式職工不穩定,但是目前在機關事業單位,除非犯了較大錯誤或者遇到政策調整,一般情況下,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就業環境還是非常穩定的,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單位都能見到工作十幾年的臨時工,而這一點在社會工作崗位上就比較少,尤其是非外資的私營企業中,普通員工穩定在某個企業就業十幾年,還是比較少的,一是私營企業本身經營就不穩定,二是私營企業強調效益至上,一般工作崗位,隨著工齡越長,被裁員的風險也越高。
四、微量權利
雖然多數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崗位都是沒有什么權利而言,但是我們也不能太小看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,其實在一些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,在某些崗位上,其手中也是掌握一定的權利,如一些窗口的經辦人員,交警大隊的輔警,這些人員往往也是有一定能量的,這些年,臨時工因貪污、腐敗被查處的事情早已不是什么新聞了,所以,微量的權利誘惑,這一點也是很多人愿意去機關事業單位充當臨時工的重要愿意之一。